塞舌尔群岛位於印度洋内,由一百多个有名称的岛屿组成,大多数岛屿位於南纬四至五度。塞舌尔群岛中最大的岛屿是马黑岛,该岛尽管靠近赤道,它的气候却令人惊异地舒适,不会极度炎热或潮湿。塞舌尔群岛人口约为七万二千,主要是法国拓荒者、非洲奴隶、英国水手及印度、中国和中东商人的后裔。群岛上已发展形成一种充满生气的、具有纯朴温馨、悠游自在特色的多种民族杂居社区。
塞舌尔国际商业部引入一套进步的法律,推动建立海外公司及其它机构,鼓励输入投资。国际商业公司法(1994年)与巴哈马群岛的国际商业公司法非常相似。它为国际公司提供公司利润及资本增值免纳塞舌尔本国税项的待遇。塞舌尔国际公司的独有的特点之一,是一家国际公司可以用大多数的国际语言注册,而且可以使用表示有限责任的任何词语后缀。
塞舌尔的国际机场是印度洋地区最优秀的机场,其国内和国际电讯服务已发展成熟。此外,越来越多国际银行和保险公司到塞舌尔开设分公司,由当地管理公司、会计师行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支持服务。
塞舌尔提供的金融服务种类繁多,包括离岸银行、投资和保险服务。国际商业公司售价并不昂贵,而且方便易用,是最受欢迎的公司,可作多种用途且无诸多限制。
塞舌尔受成文法规管,但公司法例和刑法则根据英国普通法编制。《一九九四年国际商业公司法》是当地规管国际商业公司的主要公司法例。这套法例无论在公司成立注册、监管、运作和税务各方面均为全面而且简易明确的公司法例,要求公司披露的资料很少。
国际商业公司不必就在塞舌尔共和国以外地方进行的商业活动或交易纳税。虽然当地没有特定法例规管公司资料保密事宜,但英国普通法规定专业人士必须确保客户资料保密。